Meta、Google、微軟(Microsoft)、亞馬遜(Amazon)和蘋果(Apple)等科技巨擘,深刻影響着我們在互聯網上的存取與互動方式。他們掌控搜尋、社交媒體、雲端運算、電子商務及流動裝置操作系統等關鍵領域。使用這些服務幾乎與日常生活的水電同樣不可或缺,直接影響我們的權利與生計。國際特赦組織最新發佈的研究簡報《拆解科技巨擘》,揭示了這種權力過度集中如何衝擊人權。
這種市場支配力如何體現?
在中國以外,這五大企業於多個數碼市場均佔據顯著份額:Google在搜尋、影片、網頁瀏覽、流動作業系統及應用程式分發,以及網上廣告領域均具主導地位;Meta在社交媒體、通訊服務與網上廣告方面處於領先;Microsoft在雲端運算及桌面操作系統領域擁有優勢;Amazon在電子商務及雲端基礎設施方面居於領先地位;Apple則於流動生態系統(智能手機、作業系統及應用程式分發),以及健康與健身監測領域擁有強大影響力。此外,這些公司正透過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I)的快速擴張,進一步鞏固其權力。他們不僅是人工智能的開發者,同時亦是其他人工智能和生成式人工智能開發者賴以依存的數碼基礎設施「房東」。
科技巨擘如何建立主導地位?
Meta 與 Google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發布的《監控巨擘》調查報告,Meta 與 Google 的支配地位源於其龐大的數據收集能力。透過 Facebook 與 Instagram 等平台,Meta 深刻影響人們獲取資訊、分享意見及參與公共生活的方式。Google 則憑藉搜尋及廣告服務,積累海量數據,並建立市場優勢。
Meta 與 Google的主導地位建立於對海量數據的持續提取與積累之上,這使它們能透過所謂的「特徵分析」(profiling)向用戶推送高度個人化的內容與廣告。雖然這些服務看似免費,但實際上卻是以我們的個人數據作為代價,此類做法引發對隱私、歧視與操控的嚴重憂慮。
近年來,Meta已逐漸成為生成式人工智能領域的重要參與者,而Google則在雲端服務方面佔據了關鍵地位。
微軟(Microsoft)
微軟長期壟斷桌面作業系統及辦公軟件市場,近年更拓展至人工智能、雲端運算及通訊工具(如 Microsoft Teams)等領域。透過捆綁服務,微軟令用戶面對高昂轉換成本,進一步加深對其生態系統的依賴。
亞馬遜(Amazon)
作為全球最大電商企業,Amazon 已成為逾百個國家消費者的主要網購入口,對平台上的獨立賣家擁有極大控制力。其身兼市場營運方、服務提供者及直接銷售商的多重身份,使其掌握龐大市場力量。除電商外,Amazon 亦為雲端基建早期領導者,目前市場佔有率約 30%。
蘋果(Apple)
蘋果公司憑藉龐大的硬件與軟件生態系統,形成強大壟斷效應。不同於主要依靠廣告收入的對手,蘋果公司的商業模式以裝置銷售(如 iPhone、iPad、MacBook)為核心,並配合高度整合的軟件與服務,對用戶形成深度鎖定。App Store 作為 iOS 唯一應用分發渠道,更是其市場力量的核心支柱。
這對我們的人權有何影響?
使用科技巨擘的服務,往往意味用戶被迫接受可能直接侵害個人權利的做法。由於缺乏完整的「退出」選項,這些公司實際上掌控着數碼互動的規則,影響人權保障。他們可操控資訊流通與輿論方向,並投入巨額資金遊說政界人士,推動有利於自身的法律與政策;同時收購競爭對手、限制市場規則,進一步壓制競爭。最終,公眾幾乎被迫在「接受他們的服務」與「被切斷大部分互聯網連接」之間作出選擇。
意見與資訊獲取的自由
Google 與 Meta 透過個人化內容及定向廣告(target advertising),對人們能接觸到的資訊與網絡體驗具有巨大影響力。但內容下架、審核標準不一、演算法偏見,以及多數國家缺乏足夠監管機制等問題,均突顯由少數企業壟斷數碼公共空間的風險。最終,這些公司在塑造公眾輿論方面擁有不成比例的巨大影響力,甚至往往以犧牲公共安全與人權作為代價。
隱私權
Google和Meta的資料收集範圍極其廣泛。 Google甚至能夠讀取使用者的私人電子郵件。兩家公司都能精確追蹤用戶的地理位置。他們收集的資訊包括我們的住址、在哪裡工作、與誰同住、職業以及生活中的其他私密細節。這類資料的收集方式與隱私權相衝突,且用戶幾乎無法掌控自身資料的收集和處理方式。
人權行動者坦雅·奧卡羅(Tanya O’Carroll)曾對Meta提起訴訟,指控其違反英國資料保護法規。她在尚未告訴家人自己懷孕前,就發現自己的臉書上已充斥著嬰兒相關的廣告。該案凸顯了侵入性定向廣告對個人的真實影響。
對邊緣化群體的風險
科技巨擘的主導地位亦可能對邊緣化群體帶來毀滅性的後果。研究顯示,演算法推薦系統往往為了提升用戶互動及增加廣告收益,而放大有害內容。國際特赦組織就Facebook 在 2020 年至 2022 年衣索比亞提格雷戰爭(Tigray war)中的角色,以及2017 年緬甸羅興亞人遭受族裔清洗的事件進行調查後發現,Facebook 的演算法「加速」了針對這些群體的有害言論的傳播。在此類危機情況下,社交媒體平台的力量更令人憂慮,因為用戶更難獲取替代資訊以作平衡、解釋及揭穿煽動性或虛假的言論。
勞工權利侵害
科技巨擘雄厚的經濟實力,使其具備顯著左右全球勞動力市場的能力。然而,多項調查發現,這些公司屢次未能評估自身採購行為如何加劇供應鏈中的勞工權利侵犯。
2023年,國際特赦組織發現,受僱於沙特阿拉伯亞馬遜倉庫的移徙工人遭到仲介欺騙,其工作性質被誤導、承諾的薪資與福利也遭克扣、協力廠商承包商甚至將他們安置在惡劣的居住條件中,且若他們提出申訴則會受到懲罰。這類情況並非亞馬遜獨有。在整個科技行業,科技巨擘普遍利用其經濟實力來壓低成本、規避責任,而受害最深的往往是處於弱勢地位的邊緣化勞工。
為保障人權,如何應對科技巨擘的主導地位?
各國政府必須約束科技巨擘,把人民的權利放在首位。解決科技巨擘的壟斷,不僅關乎市場公平,更是緊迫的人權議題。根據國際法,各國政府有義務保護、尊重與實現人權,因此必須拆分整頓那些侵害人權的科技巨擘。這可以通過推動競爭和反壟斷法來實現。雖然這些法律並非落實國際人權義務的萬能工具,但它們是國家人權保障工具箱中尚未被充分利用的關鍵手段。
附註:2025年8月12日,國際特赦組織就本次研究簡報中提出的問題致函Meta、Google、微軟、蘋果和亞馬遜等公司。Meta和微軟已通過書面形式回覆,完整答覆內容請見研究簡報附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