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
新聞稿
日期:2025年9月8日
在立法會即將恢復《同性伴侶登記草案》二讀辯論之際,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聯同來自亞洲各地30個LGBTI權利團體,發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呼籲香港政府訂立全面承認及保障同性伴侶關係的法律框架。
是次聯署團體橫跨亞洲多個地區,包括代表逾200個成員組織的ILGA Asia、聚焦在東南亞的區域性組織 Asia Feminist LBQ Network,以及來自尼泊爾、泰國、台灣、日本、南韓、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不丹、孟加拉、越南、及蒙古等地,致力推動LGBTI權利的公民社會團體。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總幹事陸志民表示:
「這封由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及30個亞洲LGBTI團體發起的聯署信,反映亞洲各地LGBTI社群對香港同性伴侶爭取平等權利的關注和支持。」
「同時,聯署團體亦希望能促使香港政府正視,區域內不少政府已逐步承認並保障同性伴侶權利。相比之下,香港目前的草案遠遠落後於近年已落實相關同性伴侶法律保障的尼泊爾、泰國與台灣等地。這些地方的經驗顯示,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並不違背亞洲價值或『傳統價值』。」
「作為一個標榜自由、開放、並積極吸引全球人才的「亞洲國際都會」,香港政府不但沒有把握亞洲正逐步邁向平權的契機,透過改善政策和法例去引領香港社會朝向更平等和包容的方向轉變;《條例草案》內容更與相關的國際人權相距甚遠。」
「我們促請香港政府須履行其根據國際人權條約所承擔的義務,同時遵守《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並落實終審法院所確立的同性伴侶平等權利保障。此外,香港政府必須公開說明,草案若未能於終院規定期限內通過的應變方案,並確保在該情況下,盡快提出更全面承認及保障同性伴侶關係的修正法案。」
背景資料
2023年9月5日,香港終審法院對LGBTI倡議者岑子杰作出部分勝訴的判決,裁定香港政府有積極義務訂立替代框架,以法律形式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並保障所附隨的適當權利。法院為此訂下兩年期限,要求政府須在2025年10月27日前,提供一個法律上的替代框架,以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
近年來,無論是終審法院還是其他級別法院,均認為對同性伴侶權利的全面否定具有歧視性,並已作出多項有利裁決,例如允許同性伴侶申請公營房屋、合併報稅、獲享公務員配偶福利,以及作為配偶繼承遺產的權利。然而,整體進展仍然有限。
2025年7月11日,香港政府在憲報刊登《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該草案僅提供最低限度的保障,既剝奪同性伴侶在本土合法締結民事伴侶關係的權利,更將其權利保障局限於醫療及身後安排。該草案於7月16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並於9月10日恢復二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