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性工作在刑事化下的狀況
香港警方利用令人質疑的手法拘捕性工作者,當中包括接受性服務作為調查手法之一;設局誘捕;以及透過脅迫或欺騙方式獲取口供。香港的性工作者指出,警員或自稱警員的人要求他們提供免費性服務以敲詐他們。上述執法手法在執法人員與性工作者之間形成了對立關係,令性工作者更難以舉報針對他們的罪案。
跨性別性工作者表示被羈留期間受到有辱人格與侮辱性的待遇。部分人更指被與一般囚犯隔離開來,又或被送到羈押精神病患者的設施中。
香港法例迫使性工作者孤立無援地工作,禁止他們基於安全理由與他人一起工作。此外,入境條例禁止外勞及來自中國內地的人從事性工作,令他們更易受到羈留和被遞解出境。
國際特赦組織在本報告內匯集了不同性工作者與公職人員的證詞,並提供了建議,以終止針對性工作者和跨性別人士的暴力與歧視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