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曾國衛局長:
在立法會進行《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三讀及表決前,以下聯署團體——包括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AIHKO),以及亞洲區LGBTI權利團體——緊急呼籲香港政府,全面遵守終審法院於2023年9月5日的裁決,並履行其國際及本地的人權責任,訂立全面的法律制度承認同性伴侶關係,讓所有同性伴侶能在本地登記成為合法伴侶。
我們認為,提出《條例草案》是香港政府回應終審法院命令及履行其本地法律責任所採取的必要行動。然而,目前的《條例草案》的條文,跟國際人權標準以及政府聲稱推動平等機會、促進共融與尊重多元價值的承諾仍有明顯落差。
終審法院於2023年所頒布的最終命令,要求香港政府須於2025年10月27日或之前「建立一套替代性法律框架,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例如民事伴侶註冊或民事結合),並提供該法律承認所附隨的適當權利及義務。」
聯署團體堅信,終審法院的命令應被正確理解為,要求保障同性伴侶在本地合法締結伴侶關係的權利。然而,目前的《條例草案》只容許在香港以外地方註冊結婚或民事結合的同性伴侶進行「登記」,同時局限其相關權利保障於醫療決策與身後安排,排除諸多其他保障,包括在共同收養、使用輔助生育技術、子女監護權、伴侶關係解除時的財產分配等核心家庭權利。上述限制,不僅以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方式,實質地剝奪了同性伴侶的結合權利,亦曲解甚至根本上削弱了終審法院在其判決中所規定的要求。
《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2條及第26條,要求締約國確保所有人均能在不受歧視——包括不因性傾向而受歧視——的情況下,平等享有所有公民與政治權利,其中包括家庭相關權利與伴侶承認的權利。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委員會(CESCR)要求締約國在不歧視的基礎上,逐步實現社會與經濟權利,包括與家庭生活及社會保障相關的權利,並消除對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之間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對待。
我們明白《條例草案》現正處於立法程序最後階段。我們相信《條例草案》所訂立及實施的方式,將決定它能否真正實現其聲稱的目標——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並有效保障其權利,從而履行香港的國際人權責任以及在終審法院命令的要求。因此,我們促請香港政府須立即採取具前瞻性的行動,確保其法律制度能有效並具實質意義地保障相關人士。
有見及此,我們呼籲香港政府:
• 完全遵守終審法院的命令,「建立一套替代性法律框架,在法律上承認及保障同性伴侶關係」,並讓他們得以在本地進入註冊伴侶關係。
• 公佈若草案未能於終審法院所規定期限前通過的應變方案;在該情況下,應迅速提出修訂後的條例草案,務必訂立更全面承認及保障香港同性伴侶權利的法律框架,並確保該框架完全符合香港在《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適用國際人權條約下的義務,以及《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和終審法院所確立的權利保障。
若草案獲通過並成為法律,我們呼籲香港政府:
• 與LGBTI社群、公民社會及人權團體展開持續且有糸統的對話,以解決現行草案的不足,在法律及實踐層面推動全面平等。同時須透過不斷制定補充措施、政策或立法,達致消除一切基於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分的歧視。
• 訂立具體和透明的執行計劃,以確保草案中所提出的最低限度權利保障能有效落實,不容延誤。
• 為政府官員、法律從業人員、公營服務提供者及其他相關人士提供培訓,確保其具備推行並維護新法律框架所需的知識、技能及意識,並能依循平等與不歧視的原則履行職責。
• 公開提出旨在消除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在法律權利上差距的改革路線圖,並至少保障歷來法院裁決中已確立的平等權利,包括:申請公營房屋、合併報稅、獲享公務員配偶福利,以及作為配偶繼承遺產的權利。
• 建立透明、可供公眾查閱的監察及報告機制,包括獨立審視審查制度,以追蹤新的法律框架對同性伴侶的實際影響,並識別有待改進之處。
亞太地區對同性伴侶關係的承認日漸普遍。許多國家及地區正在逐步為同性伴侶提供法律承認與保障,反映社會變遷,以及各地政府對國際人權標準的遵守。相比之下,香港政府目前所提出的《條例草案》遠遠落後於近年尼泊爾、台灣及泰國等地為同性伴侶所建立的法律制度。而這些例子亦證明,承認及保障同性伴侶關係與亞洲價值或「傳統價值」並不矛盾。
我們呼籲香港政府確保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法律框架能真正落實。透過採取這些措施,香港有機會在維護平等、強化法治方面展現其領導角色,並展現其歡迎並促進共融社會的決心,使LGBTI人士的權利與尊嚴得到尊重與保障。
聯署團體:
- Amnesty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Overseas
- Asia Feminist LBQ Network
- Bahaghari Center for SOGIE Research, Education and Advocacy, Inc.
- Bhutan Network of People Living with HIV/AIDS (BNP+)
- Blue Diamond Society
- Federation of Sexual and Gender Minorites of Nepal
- GIRLxGIRL
- ILGA Asia
- Institute for Studies of Society, Economy and Environment
- Marriage for All Korea
- Mayako Pahichan Nepal
- Noboprobhaat Foundation
- Outrage Magazine
- PeriFerry
- Pioneer Filipino Transgender men Movement Incorporated
- Prantoz Foundation
- Queer Margins
- Rainbow Sky Association Of Thailand
- Relation of new bridge
- Rongin Desh
- Sappho for Equality
- SEED Malaysia
- Taiwan Alliance to Promote Civil Partnership Rights
- Taiwan Equality Campaign
- Taiwan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Association
- Taiwan LGBTQ Family Rights Advocacy
- Taiwan Non-binary Queer Sluts
- Taiwan Tongzhi (LGBTQ+) Hotline Association
- Transgender Japan
- Youth LEAD Mongolia
- Youth Voices Count, In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