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經調查相關影像材料後,證實當地一名年輕女子遭緬甸保安部隊使用實彈擊中頭部。這項證據與緬甸軍方聲稱,保全部隊未有配備致命武器的說法相互矛盾。
國際特赦組織的危機證據專家團隊核實了一段在社交媒體流傳、於上周二(2月9日)緬甸首都奈比多發生槍擊事件期間拍攝的影片。據傳媒報道,該名女傷者的大腦已經失去重要功能,存活機會甚微。

緬甸軍方轄下「真實新聞處」(True News Information Unit)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保安部隊只會配備非致命武器。然而,圖像顯示一名軍警人員(如上圖所示)手持一支緬甸製BA-94或BA-93仿製烏茲衝鋒槍。經驗證圖像方位後,相中該名持槍軍警,當時正站立於女傷者所在之處的對面或附近一帶道路。
我們已檢驗的社交媒體材料顯示,軍警肆意視示威者為攻擊目標,全然罔顧其生命安全。
國際特赦組織危機證據實驗室主管Sam Dubberley
這段令人心碎的影片記錄了,名為Mya Thwe Thwe Khaing的19歲年輕女子,躲避保安部隊期間遭子彈擊中頭部的經過。期間她一直與其他示威者躲避軍警在巴士站附近部署的水炮。
「這名年輕女子所受的嚴重傷勢,是由緬甸軍警直接向和平示威者發射實彈造成,」 國際特赦組織危機證據實驗室主管Sam Dubberley說,「我們已檢驗的社交媒體材料顯示,軍警視示威者為攻擊目標,全然罔顧其生命安全。至於他們對示威者使用非法致命武力的可憎行徑,亦必須對以進行獨立、徹底且及時的調查。」
「緬甸保安部隊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不必要且過量的武力。隨著示威持續,確保人民沿和平方式表達其不滿的權利得以尊重,亦是至關重要。」
對示威的致命鎮壓
本周較早時,緬甸各大城市均有成千上萬民眾走上街頭,和平抗議軍事政變,當中包括首都奈比多,以及該國兩個最大的城市仰光和曼德勒。然而,和平示威者卻遭保安部隊以實彈、橡膠子彈、催淚煙及水炮驅散。
國際特赦組織危機證據實驗室檢驗了在社交媒體上流傳、於2月9日奈比多示威期間拍攝的相片和影片,發現影片中該年輕女傷者中槍後,其後仍能聽到其他槍聲,甚至捕捉到軍警手持武器爆出火光的畫面。之後與事件有關的社交媒體材料,更進一步展示了子彈擊中該女傷者佩戴的頭盔時的威力,以及證明她遭受嚴重傷害的腦部掃描圖片。

「維持示威活動秩序時,保安部隊必須時刻尊重、保護及確保組織者和參與者的人權,」 Dubberley說,「保安部隊亦必須確保,觀察示威活動進行的記者、觀察員和其他公眾人士,以至旁觀者的人身安全。」
「在這種情況下,緬甸保安部隊未能履行這項基本職責,實在令人深感不安。」
今日(2月11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就緬甸局勢舉行了一次特別會議。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列明,安全部隊事前必須用盡所有非暴力措施,才能使用武力作為最後手段。上述原則更規定,當局應當採取最大克制,以及僅能在面對迫在眉睫的死亡或重傷威脅、沒有殺傷無辜的風險時使用槍械;至於肆意向人群開槍則鐵定不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