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警使用衝鋒槍鎮壓示威者證據確鑿

國際特赦組織經調查相關影像材料後,證實當地一名年輕女遭緬甸保安部隊使用彈擊中頭部。這項證據與緬甸軍方聲稱,保全部隊未有配備致命武器的說法相互矛盾。 

國際特赦組織的危證據專家團隊核實了一段在社交媒體流傳、於上周二29緬甸首都奈比多發生槍擊事件期間拍攝的影片。據傳媒報道,該名女傷者大腦已經失去重要功能,存活機會甚微。 

一名緬甸軍警人員手持衝鋒槍瞄準示威者人群。圖片來源:gettyimages

緬甸軍方轄下「真實新聞處True News Information Unit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保安部隊只配備非致命武器。然而圖像顯示一名軍警人員(如上圖所示)手持一支緬甸製BA-94BA-93仿製烏茲衝鋒槍經驗證圖像方位後,相中該名持槍軍警當時正站立於女傷者所在之處的對面或附近一帶道路 

我們已檢驗的社交媒體材料顯示,軍警肆意視示威者為攻擊目標,全然罔顧其生命安全。

國際特赦組織危機證據實驗室主管Sam Dubberley 

這段令人心碎的影片記錄了,名為Mya Thwe Thwe Khaing的19歲年輕女子,躲避保安部隊期間遭子彈擊中頭部的經過。期間她一直與其他示威者躲避軍警在巴士站附近部署的水炮。 

「這名年輕女子所受的嚴重傷勢,是由緬甸軍警直接向和平示威者發射實彈造成,」 國際特赦組織危機證據實驗室主管Sam Dubberley說,「我們已檢驗的社交媒體材料顯示,軍警視示威者為攻擊目標,全然罔顧其生命安全。至於他們對示威者使用非法致命武力的可憎行徑,亦必須對以進行獨立、徹底且及時的調查。」

「緬甸保安部隊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不必要且過量的武力。隨著示威持續,確保人民沿和平方式表達其不滿的權利得以尊重,亦是至關重要。」 

對示威的致命鎮壓 

本周較早時,緬甸各大城市均有成千上萬民眾走上街頭,和平抗議軍事政變,當中包括首都奈比多,以及該國兩個最大的城市仰光和曼德勒。然而,和平示威者卻遭保安部隊以實彈、橡膠子彈、催淚煙及水炮驅散

國際特赦組織危機證據實驗室檢驗了在社交媒體上流傳、於2月9日奈比多示威期間拍攝的相片和影片,發現影片中該年輕女傷者中槍後,其後仍能聽到其他槍聲,甚至捕捉到軍警手持武器爆出火光的畫面。之後與事件有關的社交媒體材料,更進一步展示了子彈擊中該女傷者佩戴的頭盔時的威力,以及證明她遭受嚴重傷害的腦部掃描圖片。 

影片記錄了穿著紅衣的女示威者(中間)頭部中槍倒地一幕。圖片來源:Operation Underground Way

「維持示威活動秩序時,保安部隊必須時刻尊重、保護及確保組織者和參與者的人權,」 Dubberley說,「保安部隊亦必須確保,觀察示威活動進行的記者、觀察員和其他公眾人士,以至旁觀者的人身安全。」 

「在這種情況下,緬甸保安部隊未能履行這項基本職責,實在令人深感不安。」 

今日(2月11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就緬甸局勢舉行了一次特別會議。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列明,安全部隊事前必須用盡所有非暴力措施,才能使用武力作為最後手段。上述原則更規定,當局應當採取最大克制,以及僅能在面對迫在眉睫的死亡或重傷威脅、沒有殺傷無辜的風險時使用槍械;至於肆意向人群開槍則鐵定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