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紀錄作為一種行動:《香港年度人權狀況回顧 2025》報告發佈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
新聞稿
2026414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於今日發佈《香港年度人權狀況回顧 2025》報告,依據國際人權標準中有關個人權利與自由的原則,梳理2025年香港人權發展的重要趨勢及觀察。

報告指出,2025年香港國安法律體系進一步鞏固,整體人權狀況每況愈下,並總結出五大重點趨勢:表達自由持續惡化、結社與集會自由受限、長期審前羈押與獄中不人道對待、跨境鎮壓升級、LGBTI及勞工權利進展有限。

過去一年,香港政府持續以「國安」之名,推出或修訂多項法律,對人權構成進一步限制,包括: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新增六項罪行;推出《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授予當局廣泛權力存取私人資料;修訂《監獄規則》,授權懲教署限制在囚人士接受律師探訪的權利;修訂《職工會條例》,削弱工會的獨立性及國際合作空間。

報告亦觀察到,國安法律被擴大使用,其影響已不限於政治異見人士,而是延伸至社會整體,對表達、結社與集會自由造成更廣泛的壓縮。例如:市民就宏福苑火災提出問責訴求,亦被當局以「煽動」罪名打壓。同時,當局透過審查、撤回資助、及行政阻撓等手段,排擠不被政府認可的敘事方式,逐步侵蝕以往香港的藝術多元與創作自由。

另一方面,跨境鎮壓情況持續加劇。其中,郭鳯儀父親遭香港當局以「23條」檢控,成為首宗針對流亡海外社運人士在港家屬的國安案件,標誌針對人權捍衛者的報復手段升級。

在權利發展方面,LGBTI人士的權利透過司法訴訟取得突破,包括法院確認同性伴侶的親權,及裁定跨性別人士可使用與性別認同相符的衞生設施。然而,《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遭立法會否決,同性伴侶關係仍未獲全面法律承認及保障。

報告呼籲香港特區政府應:

  • 停止以國安法律打壓合法表達、和平集會及結社自由,並釋放所有僅因行使人權而被羈押的人士;
  • 停止將長期審前羈押作為國安案件的預設做法,確保被拘押人士獲得人道及有尊嚴對待;
  • 停止針對流亡海外社運人士的跨境鎮壓,以及對其在港家屬的騷擾與報復;
  • 盡快立法全面保障同性伴侶平權,並廢除基於國安理由對工會施加的限制;
  • 停止以審查及行政手段打壓藝術與文化活動。

國際特赦組織多年來持續就全球各地(涵蓋超過100個國家)的人權狀況進行評估,並發表綜觀全球趨勢的年度報告。隨著香港海外分會於2025年成立,新團隊將繼續對香港人權狀況的系統性紀錄工作。

在報告發佈之際,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總幹事陸志民表示:「在當前的時代,客觀而不偏不倚的人權紀錄,是一項重要行動。我們以記錄作為守護歷史初稿的方式,對抗當局粉飾人權狀況的敘事。」

「過去一年,香港政府以國安為名,變本加厲推出及修訂多項法律,進一步建立打壓人權與製造恐懼的制度性工具。」

「在造成168人喪生的宏福苑大火後,當局迅速以『煽動』罪名拘捕呼籲問責的市民,並向媒體施壓,反映其不僅壓制政治異見,亦難以容納社會上任何就公共事務提出監察與建議的聲音。」

「國安被告所面對的長期審前關押,以及單獨囚禁等不人道對待令人關注。根據國際人權法以及無罪推定原則,審前羈押應屬例外措施。然而,截至2025年,法院拒絕國安案件保釋申請的比例高達89%。鄒幸彤、李卓人、黎智英更在未經定罪的情況下,已被羈押超過1600天。」
 
「我們再次呼籲,香港政府應停止以國安法律打壓自由,釋放所有僅因行使人權而被羈押的人士;並停止將長期審前羈押作為國安案件的預設做法,確保被拘押人士獲得人道且有尊嚴的對待。」

在一個表面如常 —— 但事實上卻是指鹿為馬 —— 的時代,我們希望與香港人一同記得:一個尊重人權、法治、自由權利的社會應有的樣貌,進而想像改變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