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雜誌第27期(2019年7月)封面

《人權》雜誌第27期(2019年7月)

《人權》雜誌第27期(2019年7月)封面
《人權》雜誌第27期(2019年7月)

主編的話

近年香港的言論空間日益收窄,不少界別因各種壓力,以不同形式被噤聲,情況令人憂慮。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發表的 2018 年「香港年度人權狀況回顧」指出,港府任意以「國家安全」為由任意壓制異見。這反映政府一再違反本地及國際人權標準。

表達自由是基本人權,也是推動所有公民自由的決條件。《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列明,人人有保捍不受干預和表表自由之權利。對表達自由的限制應依法規定,並且只應在必要的情況下,出於尊重他人的權利或聲譽,或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的秩序、或公共的健康或風俗。根據國際間廣泛採用的《約翰內斯堡原則》,以非暴力手段改變政府政策或更換政府,以及批評或侮辱國家、其象徵或政府官員,並不構成對國家安全的威脅。為深入探討表達自由,今期雜誌邀請不同界別的人士討論不同的自、 公民參與、表達自由的界線和「後真相」現象等主題。同時邀請藝術家程展緯以視覺藝術表他對表達自由的想法。

逃犯廣告/這不是廣告

我在韓國光州發現了—張通緝逃犯海報.內有20 個通緝犯。我抽出三個逃犯,組合成心目中—個在香港的「大逃犯」. 然後在菲律賓及光州街頭貼上小街招.又在香港的報紙登了一個小小的分類廣告, 最後獲人權雜誌邀請全版刊登……

書業輸,孽?

微小卻必要的聲音

後真相

界線· 紅線

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