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維園六四晚會

悼念六四活動的組織者被判刑是「三重悲劇」,亦是對歷史的侮辱

國際特赦組織

新聞稿

2026年9月11日

就香港悼念六四活動的組織者被判刑一事,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副總監白舒然(Sarah Brooks)回應:

「香港人以燭光集會悼念六四鎮壓的三十年來,活動的組織者有朝一日,竟會因和平參與社運而被判監,實在是難以想像之事。然而今日的判刑,正正展示香港在『國家安全』之名下,已經歷了何等巨大的轉變。」

「這次判刑是三重悲劇——對被不公義懲罰的社運人士,是悲劇;對六四鎮壓的倖存者和死難者,是悲劇;對被剝奪空間討論這段歷史的幾代香港人,同樣是悲劇。」

「對六四活動人士的迫害,揭示了香港『國家安全』體制對異見聲音的深切恐懼。但將和平悼念死難者的人士判監,並不能鞏固國家安全。」

「當局或許認為,懲處知名人士能起阻嚇作用,但歷史證明,追求真相與問責的訴求,並不會因被刑事化而消失。」

「今日的判刑,是對死難者的記憶的侮辱,亦是對歷史的侮辱。支聯會的社運人士未曾干犯任何國際公認的罪行,理應立即無條件獲釋。他們就這些不公義的判刑提出上訴的權利,必須得到保障。」

背景資料

香港高等法院今日以《國家安全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六四社運人士鄒幸彤監禁7年3個月,李卓人監禁7年;早前就同一罪名認罪的何俊仁,則被判處監禁5年2個月。

鄒幸彤和李卓人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七名成員的其中兩人,於2021年9月被控違反北京強行實施的《香港國安法》下的多項罪名。兩人自此屢次被拒保釋,還押候審至今。國際特赦組織已將兩人列為良心犯。

國際特赦組織一再表達擔憂,指2020年6月生效的《香港國安法》正被用來針對公民社會團體、新聞工作者、政治社運人士及學者,懲罰他們受國際人權法充分保障的行為。

六四燭光晚會悼念的是1989年6月4日的鎮壓事件——當時中國軍隊向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一帶和平示威、要求政治改革的學生及工人開火,導致數百人、甚至可能數千人喪生,另有數以萬計的人在其後的全國鎮壓行動中被捕。

事發37年以來,中國境內有關該事件的一切討論均受到嚴密審查。當局實際上已將六四事件從官方歷史中抹去。

在中國大陸,悼念六四事件自始即遭禁止。但在香港,過去每年均有數以十萬計市民聚集在市中心的維多利亞公園,和平悼念死難者。多年來,參與六四燭光悼念晚會的市民一直要求中國當局交代真相、為這宗慘案承擔責任;30年間,香港政府實際上並無干預或反對這項悼念活動。

但支聯會最後一次舉辦大型六四燭光晚會是在2019年。2020年及2021年,香港當局以新冠肺炎疫情為由禁止舉行六四晚會。自此,《香港國安法》實際上已將香港的和平示威活動刑事化,當中亦包括悼念六四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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